婚姻繼承
“網戀”時代,更應惜緣
(一)基本案情
2012年,80后青年邵某與薛某在一次網絡聊天時結識,二人通過網絡進行了長期的交流,逐漸開始約會見面,經過一年多的相知、相愛,終于在2013年9月正式結婚。婚后二人感情尚好,在第二年生育了一個孩子,然而雙方之間的問題從此開始產生。由于生活習慣不同,加上當初網絡交流時,彼此對對方家庭成員和性格特點了解并不深入,作為妻子的薛某在婚后與同來家中照顧寶寶的公婆產生了矛盾,邵某與薛某也因此經常吵架拌嘴。在一次爭吵過程中,薛某終于無法忍受,與公婆動了手。無奈之下,丈夫邵某在2015年4月以夫妻感情已破裂為由起訴離婚。
(二)裁判結果
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:雙方因產生一些家庭瑣事就輕易提起離婚,著實不太嚴肅。家庭內部有摩擦在所難免,加上原被告是網戀而成的婚事,因此,彼此仍有進一步了解緩和的希望。成就一次完美的婚姻需要男女雙方共同理解忍讓,本案原被告仍有希望將婚姻關系修復重好,雙方感情實際上并未完全破裂,因此判決駁回訴訟請求。原被告經法官判后釋法,均未上訴。
(三)深圳離婚律師典型意義
近年來,隨著信息技術和交通事業的飛速發展,“網戀”、“閃婚”已不再罕見,“千里之外”的異地戀也逐漸盛行,但隨之而來的大量離婚糾紛,尤其是子女出生后產生家庭矛盾而引發婚姻矛盾的案件呈上升趨勢。年輕人本身感情經歷少,心氣過重,對待婚姻關系不太嚴肅,稍有矛盾就訴諸離婚并不是明智之舉,法院在審理時亦應當以引導當事人互相諒解、共同維護婚姻關系,不應輕易判決年輕夫妻離婚,而更應注意給鬧矛盾的雙方留下緩沖和解的空間。法院判決不離婚時亦在強調夫妻雙方在婚姻中要注重多溝通和磨合,增強責任意識,在面臨沖突時多相互體諒和寬容。同時,也要引導上一輩老人注意不可過多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,應擺正自己的位置,多放手讓子女自行處理婚姻中的問題,為維護子女小家庭的和諧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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