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權債務
丈夫債務纏身無音訊,落魄妻子不擔還款責任
丈夫債務纏身無音訊,落魄妻子不擔還款責任
婚姻的初衷,原本是酸甜苦辣、柴米油鹽都共同面對,既然兜兜轉轉又回頭轉身,應當是別人看不懂的情深,為何拋妻棄子,負債逃離。近日,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,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譚某償還原告劉某借款本金35萬元及利息。
原告劉某陳述,被告譚某2017年陸續向其借款35萬元,并使用POS機刷卡消費3萬元,多次催收后均未歸還,遂向法院起訴被告譚某與其妻子李某共同償還借款38萬元及其利息。庭審中出現在被告席上的原本應是兩夫妻,然而應訴的只有失魂落魄的妻子李某一人,在答辯時不斷地訴說著生活的辛酸與苦累。原來夫妻兩人在2013年就已離婚,后回心轉意于2018年復婚生子。因譚某揮霍無度,欠下一身債務,已被數人訴至法院,現獨自逃離杳無音訊,法院一張傳票送達時才明白自己的丈夫已經是法院的“常客”。深圳民間借貸糾紛律師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譚某在原告劉某處陸續借款35萬元并出具借條,至今未歸還分文,其應當承擔償還責任;另3萬元因舉證不能,不予支持;又因涉案借款發生在兩被告離婚登記之后、復婚登記之前,屬于被告譚某個人債務,被告李某不應承擔本案還款責任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深圳法律顧問